长春纪念公会堂,位于今长春市宽城区长江路与东三条街交汇处,是为了纪念日本大正天皇执政十周年而修建。1917年12月开始设计,1921年5月始建,1922年竣工,耗资15.5万日元。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,地上二层,地下一层,四坡屋顶,入口处有环形车道。1939年8月20日凌晨,纪念公会堂被焚毁。新京市公署嘱托日本著名的设计师中山克己重新设计。新建筑于1939年9月开始施工,1940年6月竣工。整个工程耗资1169144.88元,其中建筑费985343.62元、备品及舞台设备127211.76元、造园费23387.26元、土地收买费13000元、工程杂费16594.78元、临时设施费3367.46元。总建筑面积5185.95平方米。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,国民政府将其改为“中山纪念堂”。1946年1月,宋美龄在蒋经国的陪同下,来到长春慰问苏联红军,就是在这座纪念堂内进行了慰问演讲。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后,长春市文艺工作团进驻,并更名为东北电影院。1953年10月改建为长春市话剧团。1961年12月25日改建为长春话剧院。
长春商品陈列所时期的馆舍及内部展品
1931年,长春纪念馆内的日军。
1931年“九一八”事变时,日军的警备司令部也曾设在这里。
上世纪七八十年代,长春纪念公会堂侧面讲堂旧址
解放后的长春纪念公会堂旧址
1982年,长春纪念公会堂旧址
上世纪90年代,长春纪念公会堂旧址(图片来源于网络,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站长联系删除)
本世纪初修复前的长春纪念公会堂旧址(图片来源于网络,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站长联系删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