伪满洲国经济部,位于新京顺天大街801号(今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与清华路交汇处西南角,新民大街829号)。1937年7月17日动工修建,1939年7月31日竣工,满洲国营缮需品局设计、监理,清水组施工,为伪满政府建设的第十厅舍。工程造价77.4万元,使用钢材700吨、水泥6万袋、人工214万个,外墙石材取自本溪和吉林两地,瓦用奉天窑业的制品。
该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,平面呈“F”字型,半地下一层,地上四层,局部五层,两翼三层。总占地面积29778平方米,建筑面积10254平方米,其中一、二、三层各位2048平方米,四层为1393平方米,五层为420平方米。当时被称作“东洋趣味的近代式”的建筑。
伪满洲国经济部,1937年由伪满洲国财政部改组成立。是伪满洲国掌管经济职能的中枢机关,是为日本帝国主义掠夺东北经济服务的部门。伪满洲国财政部1932年成立,主管税务、专卖、发行货币、监管金融及国有资产,下设总务司、税务司、理财司等部门。伪满经济部大臣先后由韩云阶(1937.7.1任)、蔡运升(1940.5.16任)、阮振铎(1942.9.28任)、于静远(1944.12.16-1945.8.15)充任。
1946年9月23日,此大楼由国民党政府经济部接收。1946年,新七军青年教导团团部曾驻扎于此。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后,先后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第三临床学院、吉林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、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、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等单位使用。1984年和2007年先后公布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1995年,伪满洲国经济部旧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