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福建史志》2017年第3期(韩章训)
摘要:郑樵为中国古代著名史志名家。他除撰有代表作《通志》外,还撰有专志9种。郑樵《通志》的精要在于义例。其义例可从全书义例和《二十略》义例两个层面去认识。级观方志历史,郑樵《通志》全书义例和其中《二十略》义例皆对后世修志产生巨大而深远影响。
关键词:郑樵;《通志》义例;对修志影响
笔者曾在去年第3期《福建史志》上撰文谈郑樵的史志思想,本文则重点介绍《通志》义例对修志的影响。
南宋郑樵(1104—1162年),字渔仲,世称浃漈先生,福建莆田人。他一生著作甚多,其中晚年所撰《通志》最负盛名,向与杜佑《通典》、马端临《文献通考》并称为“三通”。在清之前,学界对《通志》的学术价值虽有不少评说,但总体评价不高,且多从考据角度,甚至讥议《通志》有诸多疏陋。然自清乾隆间始,《通志》的学术地位明显提高。其突出体现有二。一是学界开始从历史文献学角度,肯定《通志》与《通典》《文献通考》同样具有重要历史文献价值。如厉鹗说:“唐京兆杜佑著《通典》,宋鄱阳马端临著《文献通考》,莆 郑樵著《通志》,世所称为‘三通’者,皆百王宪章之所寄,历代掌故之所存。”[1]二是章学诚独具慧眼,率先从历史文献编纂学角度,指出《通志》的学术价值不在于史料积存,而在于义例示范。他说“《通志》精要在乎义例,盖一家之言,诸子之学识而寓于诸史之规矩,原不以考据见长也。后人议其疏陋,非也。”[2]本文专就郑樵《通志》义例对修志影响作一简述。
一、《通志》义例
义例,作为一个传统学术用语含有意义(或旨义)、体例两方面内容。关于《通志》义例,可从全书和《二十略》两个层面去认识。从全书义例看,并无明显创新,但从《二十略》义例看,则有明显创新。诚如当代学者仓修良所说:“就体裁而言”,《通志》“并无新意创造,只是仿《史记》体例,做了些整齐划一、贯通古今的工作。但在《二十略》中,不少地方都表现了他的独创精神,不按就史诸志框框去套,而是有所创新,为历史学编纂学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。”[3]
1.全书义例
《通志》初名不叫《通志》,而叫《通史》。郑樵自谓曰:“樵欲自今天子中兴,上达秦汉之前,著为遗书,曰《通史》。”[4]《通志》从初名到定名的变易本身就透露出一个信息,即《通志》本来就是亦史亦志。清《四库全书》编者也看到《通志》体例的这种特殊性,故既不把它归人正史类,也不把它归人地理类,而是把它归人不伦不类的别史类。对《通志》全书义例可从两个方面去认识。一是编纂思想。郑樵编纂《通志》的学术宗旨就是“会通”。郑樵释“会通之义”曰:“且天下之理不可以不会,古今之道不可以不通。会通之义大矣哉!仲尼之为书,凡典、谟、训、诰、誓、命之书,散在天下,仲尼会其书而为一。举而推之,上通于尧舜,旁通于秦鲁,使天下无佚书,世代无绝绪,然后为成书。史家据一代之史,不能通前代之史。本一书而修,不能会天下之书而修,故后代与前代之 事不相因依。又诸家之书散落人间,靡所底定,安得为成书乎!”[5]纵通与横通相结合便是“会通”的基本内涵。综观《通志》全书,纪、传(含世家)、谱、载记四部分是纵通,《二十略》部分是横通。 全书义例严整,内容完备。元吴绎称之曰:“夹潦先生《通志》包括天地阴阳、礼乐制度、古今事实,大无不备,小无或遗。”[6]
全书编纂体例。为使《通志》实现“会通”,郑樵设计了一种特殊体例。全书分纪、传、略、谱、世家、载记6部分。其中纪、传、谱、世家、载记属纪传体部分,《二十略》属书志体部分,占全书四分之一强。就《通志》全书所用体裁,并无明显创新。郑樵自己在述及《通志》运用体裁时亦曰:“古者纪年别系之书,谓之谱。太史公改而为表。今复表为谱,率从旧也。……今之所谱即太史公法,既简且明,循环无滞。”可见,《通志》的体裁继承自《史记》《汉书》。
按当代学者的普遍看法,南宋志书谋篇主要体式有三种,即平列体(或平目体、平头列目体)、纲目体、纪传体(或史志体)。平列体特征是各门之间互不统辖,是在旧图经基础上扩充门类而成。其代表作即成书于绍熙间的《吴郡志》,计分39门。纲目体特征是纲下设目,以纲统目,是对平列体加以改造而成。其代表作即《咸淳临安志》,计分19门52目。纪传体特征是按文体分类,以记载人物为中心,其中标志性体裁就是纪与传。其代表作即《景定建康志》,设录、图、表、志、传、拾遗6门。一方面,《通志》在体裁运用上,同《史记》《汉书》差别不大,只是其中“略”(即“志”)的部分所占比重较大。另一方面,《通志》同后世纪传体志书已经很接近,只是在地理、政事、文化诸方面记载有些不足而已。故从学术源流上看,郑樵《通志》是纪传体史书到纪传体志书演化中的一个 过渡环节,既是传统纪传体史书的变形之作,也是纪传体志书的雏形之作。
2.《二十略》义例
《二十略》是郑樵《通志》精华所在,故《通志》行世未久,即有《二十略》之单刻本。自元迄清,绵延不绝。《二十略》的独特学术价值为历代学界所公认。明龚用卿引时人之言,称《二十略》是郑樵“自得之学,非寻常著述之比”[7],可谓确论。梁启超亦赞曰:“郑樵在史学界,理论上很有成绩,实际上的工作如《通志》可谓大失败。《通志》的运气好,至今仍保存。后来史学家批评他,纪传一大堆尽可焚毁,因为全抄各史,毫无新例,只有《二十略》可看。他所以不致失传,也许因为有《二十略》的成功。《二十略》贯通各史书志,扩充文物范围,发明新颖方法在史学界很占着地位,足令郑樵不朽。”[8]
《通志》设二十略,是郑樵继承发展《史记》《汉书》体例和唐刘知几思想的结果。他在《通志?总序》中自谓:“臣之二十略皆臣自有所得,不用旧史之文。”“其五略,汉唐诸儒所得而闻。
其十五略,汉唐诸儒所不得而闻也。”其所言五略,指礼、职官、选举、刑法、食货诸略。此五略基本取材于唐杜佑《通典》之礼、职官、选举、刑、食货5门。所言“汉唐诸儒不得而闻”之十五略,指氏族、六书、七音、天文、地理、都邑、谥、艺文、校雠、图谱、金石、灾祥、昆虫草木 诸略。
《二十略》体例有三个特征。一是横分门类。在《二十略》之后,纪传体志书分志部分的门类设置,在方法上与《二十略》完全一致。如《景定建康志》的分志部分就依次设有疆域、山川、城阙、官守、儒学、文籍、武卫、田赋、风土、祠祀诸门。二是纵述史实。在书写方法上,《二十略》以时为序,如实纪载各项事物的来龙去脉。当代学者谢保成称:“《二十略》体现‘总天下之大学术’的‘旁通’同时,各略又分别贯彻着‘纵通’的原则。”“《通志》各略贯彻‘纵通’,主要表现为区分类例、考镜源流。”三是兼用论说笔法。郑樵把《尔雅》视为“志之大原”,故把《尔雅》所用的论说(含说明、议论两种)笔法移用到《二十略》写作中来,这样就把其中一部分写成了类书。无怪乎元人刘埙把《二十略》称为类书。刘氏评《二十略》曰:“其编摩之勤,意度之新,诚为苦心,千载独步,然披览究竟,似亦止是类书。”[9]刘氏把《二十略》全部视为“类书”虽有以偏概全之嫌,但在《二十略》中确有部分相似于类书。例如,其中《校雠略》即由《秦不绝儒学论》等21篇论文所构成,全用议论笔法。当代学者仓修良也有类似看法。他说:“郑樵在《通志?总序》中说:‘志之大原起于《尔雅》’。众所周知,《尔雅》是一部分类编次解释名词的训诂词典,类似于后来的类书,唯其如此,《二十略》中一些内容实际上被写成了类书。《六书略》若按志书的性质,应当是讲述文字学史,可是郑樵却写成了文字学;《七音略》应当是讲声韵学史,而他却写成了声韵学;《昆虫草木略》亦是如此。”[10]上述类书体式实际上也是郑樵《二十略》的一个败笔。
二、《通志》义例对修志影响
郑樵《通志》义例对后世修志曾经产生很大影响。有的认为,《通志》义例对于修志有重要参考价值。如谭抡说:“自班固《十志》肇其端,厥后郑樵作《通志》,而义例乃备。若后世郡县志,则于风土人情及一切政典故事,无不备载,固足以资参考。”[11]有的认为,后世修志体例大都取诸“三通”。如民国秦丰元曰:“唐杜佑辑礼乐、兵刑、食货、选举、职官、州郡、边防诸门而为《通典》,宋郑樵广之而为《通志》,元马端临因之而为《文献通考》,其实皆政书也。今县各有志,其例大都取诸三通。”[12]《通志》义例对后世修志的具体影 响,可从以下两个层面去认识:
1.全书义例对修志影响
《通志》义例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其“会通”思想。清章学诚就借鉴了郑樵思想,强调编纂通志(即省志)必须做到会通府州。他说:“修统部通志必集所部府州而成,然统部自有统部志例,非但集诸府州志可称通志,亦非分拆统部通志之文即可散为府州志也。”[13]又说:通志之“通者,所以通府州县卫之各不相通也。”[14]当代志书编纂也继承了郑樵的“会通”思想,要求新编城市志必须“做 到横通、纵通、纵横相通”[15]。此外,《通志》其他一些体例对后世修志也有一定影响。例如,《通志》门类设置对后世纪传体志书的门类设置就具有范式意义。民国傅振伦说:郑樵“负其淹博,网罗旧籍,参以新意,撰为《通志》。凡帝纪十八卷,皇后列传二卷,年谱四卷,略五卷,列传一百二十五卷。后之作地方志者,咸取法焉。虽列目不同,而别统以纲,鲜能出其范围。”[16]《通志》的一些书写方法也被后世修志者所袭用。有的志书仿效《通典》《通志》《通考》之例,于分志之首设置小序。如《民国威县志凡例》曰:“马贵与《通考》 每门各有一序,杜佑《通典》、郑樵《通志》每门亦强半有序,提纲挈领,起例发凡。俾读者,未览其事先知其旨。此即昌黎记事提要之法,后世方志往往因袭之。兹亦特从其例。”[17]《通志》叙事常用详略互见之法。在《通志》中,有26处述及屈原。其中只是在卷94《列传第七》“屈原”本传中作全面而详细记载,其余各处皆作略述。此法亦被后世修志者所采用。清张之洞曰:“关涉两门者,互见分详略,用郑夹潦《通志》例。”[18]
2.《二十略》义例对修志影响
由于后世志书分志义例与《二十略》义例颇为相似,故《二十略》义例对后世修志影响很大。民国邓之诚曰:“《元和郡县》《元丰九域》专纪地理,纲举目张。《太平寰宇》兼详人物,后之人奉为鼻祖矣。郑樵锐意创作,为略二十,言体例者又取则焉。”[19]《二十略》对修志体例影响主要有四。一是对分志取名的影响。有的仿效《二十略》,把分志取名为“略”。如《嘉庆广西通志》《道光广东通志》《光绪畿辅通志》等。谢启昆《嘉庆广西通志叙例》曰:本志“为略九,一曰舆地、曰山川、曰关隘、曰建置、曰经政、曰前事、曰艺文、曰金石、曰胜迹。”民国郭象升也要求山西新编县志设疆域、沟洫等略,且言“略”“与书、志同义。”[20]二是对门类设置的影响。有的仿效《通志?氏族略》,在志书中设氏族分志。清吴汝纶曰:“欧阳公修《唐书》特为宰相世系一表,郑樵《通志》氏族特立一门。名贤用意深远,宜略师之。”[21]有的仿效《通志?金石略》在志书中设金石分志。清洪亮吉曰:“金石之文古称不朽。汇兹丰碑,庶传于后。仿宋郑樵《通志?金石略》等,述金石第十六。”[22]三是对编撰方法的影响。郑樵主张纪地理当以“山川”为纲。他说:“州县之设有时而更,山川之形千古不易,所以《禹贡》分州,必以山川定经界。……中国之水则江、河、准、济为四渎,诸水所归。苟明乎此,则天下可运于掌。”郑樵此言此法则多被后人所援引和效法。例如,明《嘉靖仙游县志》卷一《疆域》门小序曰:“郑樵曰: 州县之设有时而更,山川之形千古不易,故《禹贡》分州必以山川而别封域,正疆界,使司民社者各专所守,而不至于虞芮之争、汶阳之侵。古人为国之图远矣。”《通志》用以纪载地理疆域的计里开方之法,亦为后世修志者所继承。如《光绪富平县志稿例言》曰:“前三志地理疆域虽有图说,而道里远近未详,阅者茫然。兹准郑渔仲地理图经开方经讳”。
郑樵《通志》义例对中国方志发展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。自清以降,有的把《通志》视为是方志史上的“传世垂远”之作。如明刘昌曰:“司马迁作《史记》,始立天官诸书。班固乃易言为志,至于今千六百余年,而西汉一代之制见于文字之间者,光景常新,气焰流动,人称汉法,而不敢狎视。……宋郑樵复为《通志》,虽词制不同,要不能出班、马法程,而其传世垂远,因有不可诬者。”[23]有人把郑樵视为与章学诚并列的史志大师。如民国袁嘉榖曰:“夹漈、实斋论精矣……嗟夫!夹漈、对山诸君且未免贻讥于吾人,矧吾人才学识又有愧于夹漈、对山诸君者哉。”[24]但在当代一些学者看来,郑樵似乎仅是一个历史学家,与方志关系不大。故当代诸多方志工具书和方志史专著,大多没有述及郑樵,甚至不给郑樵以适当地位。愚以为,这一偏颇有悖历史实际,应当予以纠正。
注释:
[1]厉鹗:《樊榭山房文集》卷7。
[2]章学诚:《文史通义》内篇四《释通》。
[3][10]仓修良:《史家·史籍·史学》第240页;第243页。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。
[4]郑樵:《寄方礼部书》,《夹漈遗稿》卷2。
[5]郑樵:《上宰相书》,《夹漈遗稿》卷3。
[6]郑樵:《通志略?通志总序》末吴绎所书按语,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。
[7]龚用卿:《刻通志二十略序》,《通志略》卷首,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。
[8]梁启超:《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》分论三《文化专史及其做法》。
[9]刘埙: 《隐居通议》卷31 “夹漈通志”条。
[11]谭抡:《福鼎县志叙》,《嘉庆福鼎县志》卷首。
[12]秦丰元:《松阳县续修志序》,《民国松阳县志》卷首。
[13]章学诚:《方志辨体》,《章学诚遗书》卷14《方志略例》(1)。
[14]章学诚:《文史通义》内篇4《释通》。
[15]罗来兴等主编《中国城市方志学概论》第230-231 页,北京燕山出版社1990年版。
[16]傅振伦:《编辑北平志蠢测》,《地学杂志》第1-2 期,1931年。
[17]《民国威县志》卷首。
[18]张之洞:《顺天府志略例》,《光绪顺天府志》卷末。
[19]邓之诚:《省志今例发凡》,《地学杂志》第9卷第 1-6期,1917年。
[20]郭象升:《山西各县志书凡例》,《民国襄垣县志》卷首。
[21]吴汝纶:《采访志书条例》,《吴先生日记·纂录(中)》。
[22]洪亮吉:《淳化县志叙录》,《卷施阁集》文集乙集卷1。
[23]刘昌:《中都志序》,《成化中都志》卷首。
[24]袁嘉榖:《路南县志序》,《民国路南县志》卷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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